各有關省屬企業:
為貫徹落實全省推進改革舉措落實落地會以及全省國企黨建暨深化國企改革落實落地現場會精神,進一步推動省屬企業加快改革進度,根據《山東省國資委關于印發山東省省屬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辦法的通知》(魯國資考核〔2019〕3號),現就省屬企業新舊動能轉換考核提出如下意見。
一、考核指標
(一)混合所有制改革:主要考核省屬企業年度混改工作計劃的完成情況、混改三年工作計劃中重點混改項目的完成情況和企業2019—2021年期間完成混改的企業資產占比情況。
(二)三項制度改革:主要考核省屬企業制定改革方案并建立管理人員能上能下、員工能進能出、收入能增能減常態化機制情況。
(三)企業科技創新:主要考核省屬企業研發平臺建設、新增高新技術企業、新增重大科技項目、標準制定及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情況等。
(四)資產證券化:主要考核省屬企業資產證券化率、新增上市公司、新增新三板掛牌企業數量以及現有上市公司增發、注入相關資產和重大資產重組情況。
(五)出僵治虧:主要考核省屬企業僵尸企業處置和虧損企業治理情況。
(六)“四新”收入:主要考核省屬企業“四新”收入對營業收入的貢獻情況。
(七)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主要考核省屬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移交以及退休人員統籌外項目規范清理情況。
二、考核權重
新舊動能轉換考核得分,按30%的權重計入經營業績考核總分。其中,混合所有制改革和三項制度改革各占新舊動能轉換考核20%的權重;企業科技創新和資產證券化各占15%的權重;出僵治虧、“四新”收入和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各占10%的權重。
三、考核實施
省國資委按照職責分工研究制定各考核指標的具體內容、目標要求和計分標準等,統一組織實施。各省屬企業要根據考核要求和本企業實際,層層分解落實任務目標,并加強對執行情況的調度分析,及時研究解決發現的問題,確保按時完成目標任務。
省委省政府對考核另有要求的,省國資委將進一步調整完善。
附件:省屬企業新舊動能轉換考核表
山東省國資委
2019年12月3日
附件
省屬企業新舊動能轉換考核表
序號
|
考核
指標
|
考核
權重
|
主要考核內容
|
計分標準
|
責任
處室
|
備注
|
1
|
混合所有制改革
|
20%
|
混改三年工作計劃實施情況、混改戶數及資產占比情況。
|
1.2019、2020年考核計分標準:年度考核得分=(年度完成混改任務的企業戶數/年度混改任務企業戶數)*100。
2.2021年考核計分標準:
(1)混改戶數占比得分=〔2021年完成混改計劃企業戶數/(2021年混改任務企業戶數+2019—2020年未完成混改任務企業戶數)〕*100。
(2)混改資產占比得分:未達到混改資產占比要求標準的,每減少1個百分點,扣2分,最多扣20分。
3.加分事項:引入世界500強、中央企業(含權屬企業)、行業內排名前三的企業作為戰略投資者,且引入金額10億元以上的,每戶企業加5分,最多加20分。
4.減分事項:重點混改項目企業戶數在5戶(含)以下的,每少完成1戶扣2分;重點項目在5戶以上的,每少完成1戶扣1分。
|
資本運營與收益管理處
|
具體考核按照《山東省國資委關于印發省屬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考核辦法的通知》(魯國資收益字〔2019〕37號)執行
|
2
|
三項制度改革
|
20%
|
企業全面建立管理人員能上能下、員工能進能出、收入能增能減常態化機制。
|
1.定性指標:包括工作機制建設、管理人員能“下”、市場化退出機制3項,完成目標得基本分,未完成不得分。
2.定量指標:包括勞動生產率、人工成本投入產出率、管理人員契約化覆蓋率等9項?;痉譃?0分的,完成目標得基本分;未完成目標的,完成值每低于目標值1%,扣基本分的10%,最多扣至0分?;痉譃?分的,完成目標得基本分;未完成目標的,完成值每低于目標值2%,扣基本分的10%,最多扣至0分。
|
考核分配處、企業領導人員管理處
|
具體考核按照《山東省國資委關于印發<加快推進省屬企業深化三項制度改革專項行動方案落實落地的意見>的通知》(魯國資考核字〔2019〕81號)執行
|
3
|
企業
科技
創新
|
15%
|
研發平臺建設、新增高新技術企業、新增重大科技項目、標準制定和高新技術成果轉化
情況。
|
1.研發平臺建設方面:
(1)每新增1個國家級(省級)科技創新平臺,加50分(20分);每重新評價通過1個國家級(省級)的,加20分(10分);重新評價未通過的,國家級(省級)每個減50分(20分)。
(2)與中科院等科研院所及高校共建研發平臺,引進研發人才或團隊,完成平臺搭建并在關鍵核心技術方面取得技術成果,每個平臺加10分。
2.高新技術企業方面:每新增1戶高新技術企業(含重新認定通過),加10分。
3.重大科技項目方面:
(1)企業作為項目牽頭單位承擔本年度國家重點研發計劃,每項加20分;企業作為課題牽頭單位參與本年度國家重點研發計劃,每項加10分。
(2)企業作為項目牽頭單位承擔本年度省級科技研發計劃,每項加10分。
4.標準制定方面:企業牽頭制(修)定國家、行業標準(本年度發布),每項加20分,參與的加10分;企業牽頭制(修)定地方標準、團體標準(本年度發布),每項加5分。
5.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方面:企業引入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等科研院所及高校技術成果落地轉化并在本年度產生經濟效益,每項加20分。
此項分數累計計算,最高分值100分。
|
規劃發展處
|
考核中涉及的研發平臺、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等計分項,由企業提供認定證書、立項文件等相應的證明材料;“四新”收入有關數據依據企業審計報告認定。
|
4
|
“四新”收入
|
10%
|
“四新”收入對營業收入的貢獻情況。
|
按照省有關部門關于“四新經濟指標體系”的標準執行。
1.本年度“四新”收入占營業收入比重大于35%(含)的,加100分。
2.本年度“四新”收入占營業收入比重小于35%的:
(1)本年度“四新”收入低于10億元以下的企業,“四新”收入同比每增加5%,加10分。
(2)本年度“四新”收入在10億元至100億元(不含)之間的企業,“四新”收入同比每增加5%,加20分。
(3)本年度“四新”收入高于100億元(含)的企業,“四新”收入同比每增加5%,加35分。
“四新”收入按照省有關部門關于“四新經濟指標體系”的標準執行。此項分數累計計算,最高分值100分。
|
5
|
資產
證券化
|
15%
|
資產證券化工作開展情況。
|
1.按照企業總體改革方案確定的目標任務,企業本年度推進資產證券化工作,擬新增控股上市公司(包括IPO、重組上市、收購上市公司等)、新三板掛牌企業,權屬上市公司資本運作事項(包括注入資產、資產置換等)未完成階段性任務目標的,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管理事項未依法依規實施的,每項扣10分,最多扣50分。年度內超計劃新增控股上市公司的,加10分。
2.按照企業總體改革方案確定的實現資產證券化率任務目標,完成值每低于目標值10%,扣10分,最多扣50分;每高于目標值5%,加5分,最多加20分。
3.資產證券化率已經達到80%以上的,不再扣分;三年內無實質性工作任務目標的,以明確任務目標企業的考核最后一名的80%計分。
|
資本運營與收益管理處
|
|
6
|
出僵治虧
|
10%
|
僵尸企業處置和虧損企業治 理情況。
|
1.2019、2020年僵尸企業處置考核計分標準:年度考核得分=(年度完成僵尸企業處置任務的企業戶數/年度僵尸企業處置任務企業戶數)*100。無僵尸企業處置工作任務的得基本分。
以年度財務決算虧損企業戶數和虧損額為基礎,按照企業總體改革方案確定的任務目標,考核企業2019年較2018年,2020年較2019年、2021年較2020年治理工作成效,考核標準綜合考慮年度完成虧損企業治理戶數和減虧額合計占比情況,以及大額虧損企業治理成效等情況,一企一策確定,得分視完成值低于目標值情況進行扣減后確定。無虧損企業治理工作任務,且無新增虧損的得基本分。
僵尸企業處置和虧損企業治理年度考核分值權重,視企業任務輕重分別確定。
|
7
|
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
|
10%
|
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移交以及退休人員統籌外項目規范清理情況。
|
另行制定
|
企業改革處
|
|
|